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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黑龙江省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与发展的若干意见
2004-04-05     
     
 

 

   

  科技企业孵化器是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和企业家为宗旨的科技产业化服务机构,在将科技资源迅速有效地转化为社会生产力,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成功创业和迅速成长,加速产业结构调整,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改造传统产业,创造新的就业机会等方面具有独特的功能与潜力。加强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与发展是促进我省高新技术产业持续发展的重要战略措施,必须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采取措施,加快发展。

  

  一、面临的形势

  

  据不完全统计,全国现有各种类型科技企业孵化器372家,其中经批准认定的国家级创业中心61家,火炬软件基地20家,经科技部、教育部、人事部共同批准认定的留学人员创业园21家。经科技部、教育部共同认定的大学科技园22家。2001年孵化场地面积已达到509.0万平方米,正在孵化的企业12821家,累计毕业企业3994家,在孵企业实现总收入405.4亿元,就业人数26.4万人。科技企业孵化器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目前,一个发展模式多样化、投资主体多元化、管理服务网络化、运作方式市场化、并向国际化方向发展的孵化器发展格局正在全国形成。

  

  据不完全统计,截止到去年底,我省有不同类型的科技企业孵化器13家,其中包括哈尔滨高科技创业中心、哈尔滨海外学人创业园、大庆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哈工大国家大学科技园和哈尔滨经济技术开发区高科技孵化中心等5个国家级孵化器。现有孵化场地总面积15.715万平方米。其中新建面积7.552万平方米,利用已有建筑面积8.163万平方米。资金总投入23343.9万元,其中政府投入资金8118.9万元,吸引社会投入15325万元。在孵企业总数715个,年销售收入113603万元,累计毕业企业149个,其中已上市企业5家。从整体上看,我省科技企业孵化器呈现出较好的发展态势,但各地发展极不平衡,孵化器的数量与质量远不能满足我省经济与科技发展的要求,其中有的孵化器还处于起步阶段,基础设施与孵化功能还有待完善,管理人员素质有待提高,还缺少政府对孵化器的扶持和引导政策。面对全国科技企业孵化器发展的形势,与先进省市相比,我省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建设与发展存在一定的差距。由于我省作为边远省份,受各种条件的制约,对外招商引资困难较大,但我省科技资源相对比较丰富,发展科技企业孵化器,培育当地的科技企业就更有其现实意义。因此,必须集中力量,发挥优势,明确目标,将进一步推进代表地区产业发展活力和潜力的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建设与发展作为我省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一项重要内容。

  

  二、指导思想与发展目标

  

  按照国家提出的“加速发展,完善服务,吸纳投入,创造氛围”的基本方针,我省科技企业孵化器发展总的指导思想是: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精神,优化发展环境,加大支持力度,统一规划,政策引导,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坚持投资主体多元化、管理网络化、形式多样化、服务社会化,建立多种类型的科技企业孵化器。争取“十五”期间使我省孵化器的数量有一个大的发展,质量有一个明显的提高,初步形成以国家级孵化器为骨干,省、市级各孵化器独立运作、功能互补、信息共享的开放型孵化器网络体系。

  

  按照《中国科技企业孵化器“十五”期间发展纲要》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确定科技企业孵化器工作的目标是:“十五”期间全省的孵化器数量要达到30家,孵化场地面积要达到30万平方米,其中60%以上的孵化器完成信息网络建设,在孵企业达到1000家,创造就业机会10000个,累计毕业企业达到200家。通过各方面的共同努力,把孵化器建设成为转化科技成果的基地、培育高新技术企业的摇篮、培养创新创业人才的学校、创新要素资源汇聚结合的中心,不断为社会培养输送更多的具有良好成长性的中小科技企业、良好市场前景的高新技术产品和良好素质的新型企业家,为我省科技成果的转化、科研院所的改革、产业结构的调整、传统产业的改造、就业机会的增加和国民经济的持续增长做出重要贡献。

  

      三、优化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发展的环境

  

      (一)提高对孵化器的地位与作用的认识

  

  办好科技企业孵化器是我省加速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实现国民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重要战略举措。各级政府、科技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到科技企业孵化器的特殊地位与作用,大力倡导、扶持孵化器的建设与发展,积极引导所在城市的大专院校和科研院所、科技企业等创办多种类型的孵化器。在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与发展资金的筹措上,要建立政府引导、相关部门主办、全社会投入的投资体系。要加强对孵化器工作的指导和支持,突出重点,抓好示范,分层次推进,推动全省孵化器的健康发展。

  

  (二)加快孵化器向多样化和网络化发展

  

  当今孵化器发展的趋势是投资主体的多元化和发展形式的多样化。各级政府、科技管理部门和高新区在坚持政府主导的基础上,要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发展形式多样的孵化器。注意引进社会资本及外资注入孵化器,鼓励有条件的机构、企业创办各种类型的孵化器,推进孵化器向多样化、多元化和网络化、国际化方向发展,并在资金、政策上给予充分的支持和有效的扶持。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建立多个不同模式的孵化器,形成自己的孵化网络。鼓励资源型城市结合自身特点建立专业孵化器。有条件的省级企业高新技术角要积极探索向孵化器转变的有效途径。各级政府在引导过程中注意社会资源的科学配置和孵化器布局的合理性,努力使本地区的孵化器实现协调有序地发展。注重创业文化与氛围的营造,鼓励在孵化企业建立现代企业文化,开展弘扬创业精神,培育创新意识,烘托创业氛围的活动,提高创业者政治与社会地位。

  

      (三)完善孵化器的服务功能

  

  孵化器的首要功能是孵化企业,培育企业家,转化科技成果。通过全方位的服务营造有利于科技企业成长的环境。孵化器应具有一定规模的孵化场地和良好的生态环境,为企业提供会议、商务、后勤、信息网络、物业服务。孵化器要建立与完善对孵化企业的支持手段,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标准,实现服务手段的专业化。根据企业的需要,积极发挥市场优化配置资源的作用,引入中介服务机构,按照市场规律,建立合作关系,为孵化企业提供商业策划、企业诊断、管理培训、人力资源开发等方面的专业化服务。鼓励专业孵化器建立必要的企业共享科研设施。有条件的孵化器应建立相应的孵化基金,通过对孵化企业进行投资、参股、入股,在扶持企业的同时,提高孵化器自身的经济效益。孵化器要完善融资体系,积极吸引各种支持创新的基金和社会资本到孵化器中,特别要注意引进风险投资,帮助在孵企业寻求合作伙伴,利用风险投资对孵化企业进行“种子期”的资金注入,降低企业的创业风险和风险投资公司的投资风险。孵化器应建全与信息技术发展相适应的信息网络设施等现代化服务手段,要充分利用现有的科研、教育、金融和互联网资源,为企业提供网上科研、融资、合作等服务。

  

  (四)加大对孵化器的资金支持力度

  

      各级政府、科技主管部门和高新区要建立促进孵化器发展的资金体系,设立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孵化器和孵化企业的发展。鼓励                                                                                                                                                                                                                   各地政府对孵化器孵化项目缴纳的各项税收中的地方收入部分,由地方财政列支返还孵化器,以加快孵化器建设。孵化器收取的房租金应主要用于支持孵化企业和孵化器自身的发展。省科技厅每年提供一定资金作为支持各地孵化器建设和孵化企业发展的引导资金,并在科研立项上予以优先支持。

  

  (五)推动孵化器的国际化发展

  

  孵化器要积极利用我省地缘优势,积极引进俄罗斯科技项目,帮助联系合作伙伴,进入孵化器孵化;为进驻的外资中小科技企业提供本地化扶持与服务;积极与境外机构合作,推进孵化企业的国际化;积极创造宽松环境,引进归国留学人员,为留学人员创业提供方便条件,使孵化器成为留学人员回国创业的基地;要加强与国外孵化机构合作,尝试以人员互派、股权交换等方式建立国际企业孵化器。

  

  (六)建立良好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要注重孵化器建立良好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对于以政府作为投资主体创办的孵化器,在孵化器初创时期,探索享受公益性机构的若干政策,并逐步向非盈利性机构转变。对于一些比较成熟的孵化器,可以探索向盈利性机构转制。孵化器的投资主体和管理机构在管理体制上要突破传统的政府管理模式,建立市场化的约束机制和激励机制,把握孵化器的发展方向,赋予孵化器体制和机制改革、

  人事、财务的自主权和运营权,提高孵化器的质量。在孵化器负责人的选择上,除上级委任还可以采取社会招聘、内部竞聘等多种方法,注意选拔那些具有较强创新能力和事业心、责任心强的年富力强的干部担任孵化器负责人。有条件的孵化器要积极探索打破事业单位职等工资结构和工资总额限制,逐步向企业化方向转变。通过建立强有力的激励制度和优惠条件,吸引高层次、高水平的人才到孵化器工作,

  "保证孵化器人员素质的提高和相对稳定性。鼓励孵化器在坚持服务为主的方针指导下,适当开辟渠道,通过向进驻企业提供增值服务、风险投资的形式,在企业获得发展的过程中,创造孵化器的经济效益。通过孵化企业的产业化,逐步使孵化器自身实现产业化。

  

      (七)开展孵化器发展战略的研究

  

  各地科技主管部门和高新区及孵化器要重视孵化器发展战略理论的研究与探索,加强对我国孵化器未来的发展趋势、加入WTO后对孵化器的影响、创业孵化体系、孵化器的体制与运行机制的改革等方面问题进行深入研究。注意总结经验,加强交流,以典型引路的方法使孵化器的建设与发展再上一个新台阶。

  

  (八)加强孵化器的对外交流与提高人才素质

  

  孵化企业是创新的主体,孵化器必须具备创新的观念、思维才能够为其提供必要的服务。孵化器的管理队伍应当由一批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服务意识、创新意识和团队精神的人才组成。各孵化器要重视学习和借鉴外地先进孵化器的发展经验,通过会议、参观、学习、考察等方式学习先进的经验与做法,不断提高自身管理水平和管理人员的整体素质及业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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